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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规范普通话 要求主持人避免说方言

2014年01月06日 09:42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中,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当其冲成为规范对象。

  通知指出,规范使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作为大众媒体和主流媒体,播音员主持人和嘉宾作为公众人物,必须在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发挥积极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避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网络用语;要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此外,对节目嘉宾也要规范使用语言的提醒和引导。播出机构邀请嘉宾参与节目时,事先对其规范使用语言做出提示,对于嘉宾刻意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等情况及时提醒纠正。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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