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周律师受律协处分
2014年01月21日 09:27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对李某某案涉案律师及代理人的处分决定已经做出。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发出了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自曝受到公开谴责处分。同时,她也对处分内容提出公开申辩。
记者看到,周翠丽律师将协会4页处分决定书全部拍照挂在微博上。文件中显示,调查人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2013年12月2日正式立案调查。经过周翠丽律师及其律所申辩,并召开听证会,审查终结做出处分。
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则,应当是不得向出庭人员以外的人员公开庭审情况,仅宣判活动公开进行。周翠丽律师作为辩护人,将庭审情况以微博、博客和向媒体披露的方式公之于众,无异于向所有不能旁听的人员公布庭审情况,属于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记者日前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求证此事。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律协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