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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静照片被医院盗用索赔30万 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4年01月22日 09: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因其照片被盗用印成宣传杂志,用于医院宣传无痛人流手术等,台湾女艺人伊能静为此将北京赛康医院及经营者张某告上法院,索赔30.3万元并公开道歉。该案昨天在通州法院开庭。被告方否认伊能静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称这是她个人的主观判断,普通读者根本看不出照片是谁。

  昨天,伊能静本人没有到庭。据伊能静诉称,2013年其获知,两被告擅自在其宣传杂志的封面二中使用其照片,照片上部配有“北京赛康医院-妇科专业、北京赛康医院迎五一健康大礼包”的内容及标识。该杂志用于介绍宣传被告开设的“无痛人流、前列腺疾病、妇科炎症”等各项妇科、男科诊疗项目。

  伊能静认为,作为台湾知名艺人,其肖像已具有较高的商业代言价值。被告未经原告允许擅自使用其照片,根据原告肖像所处位置以及涉嫌侵权照片所涉内容,使原告蒙受了很多误解,被告的行为同时涉嫌侵犯原告的名誉权。伊能静起诉两被告停止侵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0.3万元。

  两被告辩称,杂志是由一家印刷厂排版设计印刷的,他们事先并不清楚版面设计,版面设计者及被告根本没有注意到是原告照片,是无意之中才使用的,且杂志只印了50本。被告代理人说,照片没注明原告名字,是艺术照,与原告本人照片有很大差距,且原告在大陆的名气不是很大,普通读者根本不可能分辨出是谁。被告认为其没有因使用原告照片获利,故拒绝赔偿,可以道歉但也不能以登报的方式道歉。

  对此,伊能静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代理律师曾称发行量是一二百册,且该杂志是先排版后再装订成册,印刷50本也不符合商业管理以及商业成本。对于原告证明其知名度的证据,被告认为这只是其个人的主观判断。由于被告只同意赔偿3000到5000元且不同意法庭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颜斐)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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