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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春晚总导演欠薪被强执 称仍在外地忙春晚

2014年01月24日 10:0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我在外地忙春晚的事儿呢。”昨天上午,当朝阳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民间春晚组委会的办公地点强制执行时,民间春晚总导演杨志平在电话里发问,“我在春晚重庆的分会场,你怎么执行?”由杨志平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拖欠4名员工工资以及一名女演员的演出费和赞助费共计55万元,经仲裁和打官司败诉后仍然拒不履行,法院为此采取强制执行手段。由于杨志平人不在北京,法官在其办公室贴出执行公告,要求他下周一到法院配合执行。

  辩解与他无关

  上午10时,记者跟随执行法官来到位于西三环世纪经贸大厦B座27层的民间春晚剧组办公室。虽然大门敞开,里面也亮着灯,但却空无一人。只见办公室被玻璃隔断分成4个独立的小空间,几张办公桌上几乎没有放置任何物品,而杨志平的桌子上摆着几张尚无抬头的颁发给参赛选手的荣誉证书。旁边一间屋子里走出一名女子,称组委会租他们公司的房子办公,组委会的人拍完片子休息了。

  执行法官现场拨通了杨志平的电话。“我在重庆分会场忙春晚的事儿呢。”杨志平解释说。“这是法院在强制执行,你必须遵守法律!”法官让杨志平下周一到法院谈话,杨又表示让律师去。听到法官强调必须他本人到场,杨志平开始装糊涂,问到底什么事儿,自己根本没欠任何人钱!随后,他又解释说,公司是从别人手里转给他的,所有的债务也都是对方的。双方有过协议,债务由对方承担,所以与他无关。“作为法定代表人,你既然承接了这家公司,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们之间的协议只在你们之间有效,但你必须履行判决。如果拒不执行,后果严重。”“行,我知道。”杨志平随即挂了电话。

  已限制其出境

  据执行法官介绍,北京红菲林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拖欠4名员工工资本金15万元及一名女演员演出费和赞助费本金40万元,于2010年、2011年先后被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拖欠本金、利息近7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经变更过,现在为杨志平,而该公司早在去年10月9日被吊销工商执照。从法律上说,该公司已无权利承办民间春晚。目前法院也未查到公司名下有任何财产。

  此前法官曾多次传唤杨志平到法院谈话,但始终无人到庭。而杨志平的公司以及个人居住地就连执行申请人也不清楚。“希望媒体的曝光能督促他履行!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官称,他们已对杨志平进行了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下一步将限制其高消费。

  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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