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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韵玲车撞孕妇未和解 遭起诉最重可判刑6个月

2014年02月09日 12:26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音乐人黄韵玲去年3月在台北开车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怀有3个月身孕的廖姓女骑士左大腿骨折,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谈不拢。事隔近1年,台北地检署前日认定,黄韵玲有过失,加上双方未达成和解,依照过失伤害罪将黄韵玲起诉,最重可判刑6个月。

  据了解,廖姓女骑士当时怀胎3月,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除本身骨折外,腹中胎儿并无生命危险,但双方协调半年多始终无法和解,直到去年9月,警方将全案移送检方。检察官调查时,黄韵玲提出比一般类似案件更好的和解条件;但廖女却表示要等孩子产下确认健康平安,才愿具体协商,双方因此迟迟未达成共识。

  后来黄韵玲认为,廖女行驶到交岔路口时未减速、未注意车前状况,也是肇事原因之一,故向检方声请重新鉴定肇事责任归属,不过检方认为行驶至交岔路口,转弯车本应让直行车先行,案发当时是白天,视线良好且路面干燥、四周无障碍物,应是黄韵玲未注意来车迳自左转才酿祸,因此未等双方和解,直接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黄韵玲,最重可判刑6个月。

  而在和解过程中,曾传出黄韵玲表示愿负责伤者医疗费用,帮忙请看护照顾,廖女也感受到她的诚意,双方有握手致意,似乎和解有望;但后来廖女家属出面指控,黄韵玲只到医院探视2次,加上黄韵玲透过律师提出精神赔偿3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000元)和医药费,诚意不足。人在新加坡工作的黄韵玲前日仅透过脸谱表示,“一切事情皆遵从司法及律师全权处理,期望顺利圆满。”

  泰渔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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