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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文章劈腿伤害了谁?

2014年04月02日 10:55 来源:金羊网 参与互动(0)

  评判一件事、一个人,应该有一个最低标准:有没有作恶、有没有伤害到别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他不违反现行法律、不伤害别人,那么其他人其实是无权说三道四的。

  以此标准,文章劈腿,伤害到了谁?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会说,伤害到了马伊琍和孩子,或许会说姚笛,但到底有没有伤害、到底伤害有多大,是由当事人是否知情、当事人的诉求和感觉、以及劈腿事件的扩散范围有多大——这句话说得啰嗦了点,接下来就作详细解释。

  首先,如果文章劈腿而马伊琍并不知道,那么是否对马伊琍造成了伤害?或者说,马伊琍是否“感觉”到自己受了伤害?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文章照样会是马伊琍眼里的好老公,是她女儿眼里的好爸爸。一项调查表明,婚外情被发现的几率大概只有2%,也就是说,大部分婚外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并没有太大影响。

  然后就谈到一个有点唯心主义的观点:劈腿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是由当事人的心态决定的。当事人觉得是天大的事、是过不去的坎,那就是天大的事、就是过不去的坎;当事人觉得无所谓,付之一笑,那就可以付之一笑;当事人觉得受到了伤害,但并不致死,还可以将悲欢离合人生路缝缝补补,多数情况下,也就可以如愿以偿。当事人不把劈腿这事儿当一回事,那天空就会飘过五个字:那都不是事!我甚至瞎猜,也有一种可能,马伊琍对文章劈腿,此前未必就完全不知,只是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此无法理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当年波伏娃和萨特的开放式婚姻。

  最后,劈腿这种事,总是知道的人越少,伤害就越小的。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文章劈腿被发现,但是范围很小,只局限于马伊琍和文章夫妻之间,后果会有多严重?4月1日,马伊琍父亲刚刚发的一条长微博称,“大凡中国家庭发生这种事,只要夫妻感情在,都会用息事宁人、包容的办法处理”。再看马伊琍3月31日所发的微博,“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其实态度也很明确,人家对文章劈腿,是愿意谅解、接纳的。以常理而论,如果她知道了文章劈腿,也会尽量不扩大事态,尽量瞒着自己的父母、孩子,尽量低调解决。

  但是一经媒体报道,个人私德便成了公众事件,成了全民狂欢,对当事人、以及相关的人的伤害,便大到了可怕的地步——我们当然可以说,文章是影视明星,明星嘛,就是用来娱乐大众的;捉明星奸是娱乐媒体的本职工作,××周刊在这方面做得很敬业,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偷窥欲、八卦心,如果他们只谈敬业,不谈新闻伦理和道德批判的话,我还是很佩服他们的。只不过,我想问一句,明星劈腿被挖出是活该,但是明星的亲人呢?他们何辜?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替文章辩护,我跟他也不熟。我想说的是,媒体是个放大器,好事能放大,坏事能放得更大。在追求新闻价值时,也请多一点慈悲,多一点人性,不要为了关注度、发行量甚至是江湖恩怨,就大开杀戒,伤及无辜。

  于心何忍。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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