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认罪态度好 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图)
2014年04月17日 10:54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审讯近照
4月16日下午,朝阳区检察院通报,李代沫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并曝光李代沫审讯近照,胡须拉碴显沧桑。
昨日,记者致电李代沫唱片公司当然娱乐工作人员,对方称公司法务部负责此事,并表示李代沫现阶段已进入法律程序,公司和家人都希望他积极配合法律,积极、认真的悔改自己的错误。具体什么结果,将遵从法律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
昨日下午,朝阳区检察院召开打击涉毒犯罪发布会时称,在此类案件中涉毒人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其中,李代沫本人曾称自己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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