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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被琼瑶斥抄袭 律师:于正行为或不构成侵权

2014年04月17日 13:46 来源:千山晚报 参与互动(0)

  15日,《梅花烙》的创作者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长信曝光,信中控诉于正《宫3》抄袭,并希望该剧停播。于正在事发两小时后否认抄袭。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后者从法律角度解读,表示于正的做法并不算抄袭,道德层面上应受谴责。即便如此,对于于正是否抄袭,网友们心中自有判断,过半网友力挺琼瑶,并表达了对于正的不满。

  琼瑶15日向广电总局发出的举报信引发观众对于正作品的热议。对于琼瑶的举报,网友纷纷力挺,支持“抵制于正”。香港著名导演王晶还在微博上称,“阿姨都敢欺负?”

  对于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一事,影视圈的编导们也有自己的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导演告诉记者:“圈内缺乏相关的惩处措施,对抄袭现象大家能做出的姿态只能是鄙视。”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于正是不是真的构成侵权呢?记者采访了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翁冶中律师,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翁冶中解释,对于“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的方式,一直是业内有争议性的话题。所谓表现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对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则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翁冶中举例表示,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了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写了“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所以虽然琼瑶表示于正的《宫3》的主角设置、主角关系、支线任务设置都与其《梅花烙》如出一辙,但这些都属于中心思想层面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虽然从法律上不构成侵权,但在道德层面上是必须对任何抄袭行为进行声讨的。任何人用不光彩的方式抄袭,都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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