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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磊欠款245万被告续:仍未到法院领取传票(图)

2014年04月30日 16: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韩磊欠款245万被告续:仍未到法院领取传票(图)
图片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法微言”微博
韩磊。中新网记者 张龙云 摄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法微言”消息,近日,《我是歌手》的冠军“萌叔”韩磊被友人以拖欠出资款二百四十五万元为由告上法庭。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联系韩磊及其经纪公司,但截止目前为止,均无人代表韩磊到法院领取传票。

  据《法制晚报》报道,2008年韩磊与友人一起组建的文化传媒公司发生纠纷,友人以拖欠出资款二百四十五万元为由,将韩磊告上法庭。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韩岚诉称,2008年期间,其与韩磊拟组建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原告以货币出资255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1%,韩磊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出资比例49%。后应韩磊要求,原告向韩磊出借245万元并汇至韩磊账户,韩磊将该笔借款汇至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其出资款。公司成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韩磊仍未偿还原告上述借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韩磊偿还上述借款。

  针对被控告消息,4月28日,韩磊经纪人回应称,两年前这个传言就已经被曝光过了,这次算是旧事重提,韩磊已经聘请律师跟进和处理此事。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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