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方大同《小方》被指抄袭《小芳》 公司:有授权

2014年05月06日 08:27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此前琼瑶在微博指责于正《宫锁连城》抄袭其旧作《梅花烙》,发公开信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该剧。前日,《小芳》的词曲作者以及原唱李春波仿效琼瑶,在微博上给版权总局写公开信,列举了四个“侵权事件”,尤其指方大同的新作《小方》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颇受关注。

  对于早前方大同受访时透露曾与李春波方面有过沟通,并得到反馈,李春波经纪人腾先生接受信息时报记者访问时,申明李春波和方大同没有过任何交集。

  而方大同所在唱片公司金牌大风企宣经理黄小姐,就表示理解维权行为,但《小方》在正式发行之前确实有拿到授权,可能中间有误会,接下来版权公司会有正式回应和处理。

  据悉,方大同的唱片版权在华纳,而唱片、经纪约在金牌大风。昨日华纳音乐也发声明称:曾与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约,获得了李春波《小芳》词曲著作权的管理权,并有权独家授权方大同以现行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所有方式进行使用。

  前日,李春波在公开信中称:“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听到自己作品被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整容了一样……”而根据《小方》的词曲注明,曲的部分标明是方大同和李春波,词有标明是方大同、C君和李春波,这首带有方大同自传性质的歌曲对于《小芳》的副歌与其说翻唱,更像是“采样”,方大同也曾在个人微博表示:“感谢李春波老师让我用了他的歌,我从小就听到这首歌也很喜欢,但最近一两年才得知是李老师的作品,这次偶然的灵感可以说是一种缘分。”

  此外,《小方》在OP(原创版权)方面除了注明方大同和C君的公司,还注明了“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但李春波的经纪人腾先生就说对这个“斗室文化”闻所未闻,他表示李春波的词曲版权都在自己手里,没有给任何代理公司。

  而金牌大风企宣经理黄小姐就表示,方大同也是创作人,所以理解这种维权行为,《小方》在正式发行之前肯定有拿到正式授权,但是从版权公司获取,是有法律认可的各种文件才会正式发行。

  而对于方大同早前受访时透露曾与李春波方面有过沟通,李春波经纪人腾先生就坚称:“两个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的连电话都没有通过。”

  金牌大风黄小姐就说,方大同在制作《小方》过程中确实通过版权代理公司有过接洽,中间可能有误会,只能通过版权代理公司澄清和处理。

  而至截稿时,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面尚未有正式回应。

【编辑:张曦】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