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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波斥方大同抄袭《小芳》 称自己从未授权

2014年05月06日 15:50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受琼瑶发表公开维权信的启发,歌手李春波也公开致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讲述自己被侵权的历程。

  4日下午,以一首《小芳》走红歌坛的李春波,在微博上发表了写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信中称香港歌手方大同的新歌《小方》并未得到自己的授权,完全抄袭自己的《小芳》。

  “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我仔细听了一下方大同的《小方》,除了名字和我的《小芳》谐音一样,歌曲内容部分最经典的部分完全照抄。”李春波写道。

  在公开信中,除了指控方大同抄袭自己的《小芳》,李春波还质疑文章在电视剧《小爸爸》中大量使用自己创作的歌曲,却也未经自己授权,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这部热播的电视剧里面未经我授权大量使用了我创作、演唱的歌曲《呼儿嘿哟》,以及有海量的彩铃下载。至今我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单位和个人跟我交涉版权事宜,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给我版权使用费用。”

  4日记者联系了方大同所在的唱片公司,宣传部负责人表示方大同已经看到李春波的信,经纪公司也已请版权公司去做处理,等拿到版权公司提供的授权文件,会第一时间公布。

  5日,《小爸爸》剧组出品代表方向新浪娱乐独家连线,对方特此发表郑重申明,表示将严肃追查。声明中称,在拍摄期间,主创觉得《呼儿嘿呦》非常适合本剧,希望在个别场次使用一部分歌曲,导演文章辗转拜托了音乐圈友人先期向李春波打了招呼,询问此事是否可行。在得到了友人“确认可以”的回复之后,导演文章才通知剧组,可以将《呼儿嘿呦》用于《小爸爸》。

  但制片团队由于经验不足,再加之忙于拍摄,疏忽了各项后续工作,尤其是一些书面法律文件的完善——在这一点上,剧组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确,也因为这样的不职业,没经验,导致了近日之尴尬局面。

  事发之后,导演文章第一时间通过短信致歉,承诺会马上与剧组沟通,解决此事。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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