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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同方面否认侵权:这当中应该有一些误解

2014年05月08日 15:06 来源:每日新报 参与互动(0)

  方大同:尊重李春波维权

  歌手方大同日前卷入版权风波,昨天,其作品版权方华纳音乐版权香港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声明,指出公司有《小芳》词曲著作权的独家授权,现正联络相关单位望尽快解决问题。

  方大同的《小方》是根据李春波《小芳》副歌的四句词曲进行改编创作的,作曲标明是方大同和李春波,作词标明是方大同、C君和李春波,而在原创版权方面标注的是方大同、C君的公司以及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纳在律师声明中表示,曾与斗室文化签订合约,获得《小芳》词曲著作权的管理权,并有权独家授权方大同以现行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所有方式进行使用。李春波公开信中所指出的“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令方大同非常诧异,他对记者表示:“我认为这当中应该有一些误解。虽被质疑侵权,但同为音乐创作人的我仍非常理解李老师的维权做法,希望这件事能圆满地解决。”记者随即联系到李春波的经纪人腾先生,他表示对斗室文化闻所未闻,李春波的词曲版权都在他本人手里,没有给任何代理公司。记者了解到,斗室文化成立于2005年,曾签约歌手郑智化。知情人表示,华纳得到《小芳》授权,确实是由斗室牵线,斗室负责人和李春波是很好的朋友,至于朋友之间是口头协议还是有书面文件,还待进一步证实。 【记者 翟翊】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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