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警方证实黄海波被转为收容教育

2014年05月31日 16:1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 孙佳音)今年上午,北京警方证实将依法决定对黄海波等人收容教育。

  据记者了解,劳教制度虽然废止,但1993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并未废止,2011年部分条款修正后,依然继续使用。根据《收容教育办法》的规定,卖淫嫖娼人员中除了年龄不满14岁、患有性病之外的其他急性传染病、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以及被拐骗、强迫卖淫者之外,其他人员均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为六个月至两年。

【编辑:王牧青】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