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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票房被“偷”,到底丢了什么?

2014年06月04日 13:47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电影局加大力度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继2月重罚15家违规影院后,近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再次发布通报,对安徽六安中影嘉纳国际影城、上海巨影国际影城等11家违规影院作出处理通报,其中使用“双系统”违规售票的7家影院遭无限期停止供片等严厉处罚。

  所谓偷票房,就是把某部电影的票房挪到其他影片或影院腰包。手段包括将废票当入场凭证多次利用;人工手写或涂改电影票;或观众看A电影却张冠李戴给B电影票;或利用会员票做文章,不打印片名,无论会员看什么,票款都打到某部电影账上;单位包场则不出票,整场票房凭空蒸发,成影院秘密收入。甚至安装两套计算机售票系统,一个记账,一个报账,以图瞒天过海。前不久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票房数据都比实际情况要缩水10%左右。

  偷票房成业界潜规则,一是严重影响国家财税收入。影院本应按全部电影票房收入缴纳营业税,而偷漏瞒报票房,自然是偷税漏税。二是影响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的收缴。该资金按电影票房收入的5%收取,用于先征后返,补贴电影创作。而偷票房则让该资金的收缴打了折扣。三是损害片方、发行方的利益。扣除营业税和专项资金后的净票房收入,要在制片、发行、放映环节分配,影院偷漏瞒报票房,就挤占了片方、发行方的收益。

  如以为影院偷票房对观众没有损失,那就大错特错了。正如业内人士所说:观众花钱得到电影票,影院拿到钱却不再纳税和缴纳电影专项资金,不再与片方分账,看似与观众无关,事实上,如果片方不能收回资金,没钱继续拍电影,如果国家拿不出专项资金补贴电影创作,观众还有多少好电影可看?当偷漏瞒报现象成为业界不能祛除的顽疾,最终会影响我国电影产业和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故而,斩断“偷票房”的黑手需多管齐下。一旦出现偷票房并查实,电影局一方面要罚款,令违规者停业多少天、多少月整顿,另一方面,要对情节严重的违规影院投资商,予以多少年内不得新建影院的处罚,对院线或影院负责人要予以“下课”并记入从业黑名单。若监管有漏洞,处罚仍不力,还会有人为利益铤而走险。

  而片方与发行方也应挺起腰杆,谁偷票房,除翻倍罚款或起诉外,还应停止向其供片,让它无片可放。据说已有多家电影公司组建监票团队,在主要城市监督偷漏票房行为。而观众则应理直气壮地拒绝废票、手写票、涂改票或“张冠李戴票”,即使包场也要拒绝无票入场,或者举报偷票房者,为电影创作者的劳动成果得到尊重、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为整个电影业形成一种良性有序、公平竞争、利益共享的机制尽一份力。  何勇海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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