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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合同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 承担76.6万连带责任

2014年08月11日 2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1日电 早前,因舞台剧制作合同纠纷,齐某将歌手张咪及北京某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布判决结果,终审驳回齐某及张咪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制作合同书》,设计公司返还齐某88.3万余元,张咪就其中的76.6万余元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

  根据微博内容,一审中,齐某称,经张咪介绍自己与设计公司签订了合同,投资100万制作舞台剧,并将款项支付给张咪,但张咪并未履行约定,于是提出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的要求。张咪辩称自己并非合同当事方,没有受益。一审审理判决后,齐某与张咪均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今日,二中院维持原判,扣除三方已使用的23.3万投资款项,酌定由设计公司与齐某共同分担,判决设计公司返还齐某88.3万余元,张咪承担76.6万元连带责任。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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