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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明星涉毒难“翻身” 韩星朱智勋曾遭封杀

2014年08月22日 10:54 来源:大河报 参与互动(0)

  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耀扬、张默、高虎、柯震东、房祖名等人“前仆后继”地上演了一场“毒品风云”,然而在舆论哗然的同时,竟出现了涉毒明星获得粉丝力挺的情况。柯震东被抓后,“柯震东加油”的微博,刷到话题榜前三整整24小时,粉丝竟发出“吸毒也帅!我们等你!”的“声援”,甚至为柯震东吸食大麻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柯震东被警方提讯视频播出后,他身着的蓝黄囚衣被人迅速制成“柯震东同款拘留衫”在网上销售。有人调侃现在的柯震东“最红”。

  这不禁让人想到,当年张默首度吸毒被拘后,父亲张国立、“叔叔”冯小刚等帮他道歉,结果《1942》没删张默的戏、姜文《让子弹飞》主动邀请,张默的演艺之路没有受到影响,在一片宽容声中,张默上演了“二进宫”。

  有人认为,吸毒流行于娱乐圈,就是因为没有代价或代价太小。在模糊的是非观下,娱乐圈甚至出现了“越毒越红”的怪象。

  争议

  封杀“毒星”有违《禁毒法》?

  针对演艺圈的畸形风气,不同行业人士开始思考在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之外,设立行业自净规则,封杀涉毒明星,让艺人吸毒付出更高昂的代价。近日多名导演纷纷表示不与涉毒艺人合作。北京42家艺人经纪公司签署协议,承诺演出公司今后将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不为他们以涉毒为噱头提供炒作平台。

  一个个砸掉“毒星”饭碗的倡议得到公众的普遍支持,但也引发了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52条的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有观点认为,对涉毒明星“永不录用”的封杀做法涉嫌就业歧视,有违法嫌疑。

  法律

  对吸毒人员教育挽救为主

  为何《禁毒法》要规定戒毒人员不受就业歧视,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张黎。张黎指出,这体现了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其戒除毒瘾,重新回归社会的立法目的。

  张黎认为,“永不录用”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中尚翻寻不到直接依据,这种提法更多的是体现出演艺公司、经纪公司、广告公司、媒体平台一种坚决的态度,就目前态势而言可能会在演艺行业内形成一套针对涉毒艺人的制裁方法。不过,这种从业禁止的做法与《禁毒法》中戒毒人员不受歧视的规定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建议

  不能让“毒星”轻易翻身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明星如果曝出吸毒丑闻,其复出之路困难重重。据报道,韩国是世界上对吸毒行为采取严厉惩罚的国家之一,艺人一旦染上毒品往往都很难重新翻身。曾因《宫》走红的演员朱智勋,就因染毒而被电影换角、电视台封杀。反观我国因为行业缺乏自律,不少涉毒明星被抓后往往还能东山再起,回归演艺圈太容易,一些“毒星”复出之后又复吸,导致“二进宫”,影响非常恶劣。吸毒被抓的编剧宁财神重获自由后依旧获邀出席活动走红毯,成为媒体追逐对象,他公开声称“完全不后悔”、“后悔有个毛用”,还向媒体表示吸毒不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一副法律拿他没办法的样子。

  如何对待涉毒艺人,张黎认为,就演艺、影视、广告、媒体等行业而言,可以建立从业禁止制度,限制涉毒艺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相关业务活动,这是目前遏制明星涉毒现象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之所以要设定一定期限而不是永久,是基于教育和挽救的目的,这也是《禁毒法》的立法精神所在。演艺行业建立针对涉毒艺人的从业禁止制度非但不是一种就业歧视,相反是维护演艺行业健康发展、激发整个社会正能量的必由之路。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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