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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彤遭骗损失100万 坦言:报警是想给公众提醒

2014年09月15日 17:19 来源:北方新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消息 “喂,是×××吗?我们是公安局的,你涉嫌贩毒,被列为通缉犯,请你配合调查……”这样老土的电话诈骗,你看到了是不是想笑?别笑,还真有上当的,而且这回受害的是李若彤——虽然被骗的是她的经纪人,但损失的钱是李若彤的,足足有100万元!

  9月13日,李若彤现身北京录制《鲁豫有约》,在接受采访时自爆遭遇电话诈骗经历。据李若彤透露,10日上午,她的经纪人邓小姐在上海接到自称是“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的来电,通知她因为涉嫌贩毒、洗黑钱,已经成为通缉犯,并称警方已经知道她和李若彤在9月12日的北京行程,将在那时对其实施公开逮捕。

  为了骗取邓小姐的信任,对方主动提供北京的某座机号码,称是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并主动要求邓小姐拨打114求证真伪。之后,邓小姐确认了该号码确属朝阳分局。随后一位自称能解救邓小姐的分局某科长让邓小姐登录一个网址,该网站上有邓小姐的真实个人资料,照片、姓名、出生年月等一清二楚,并写明她现在是通缉犯。陷入骗局的邓小姐在对方的指示下,登录该网站并将银行卡U盾插到电脑上,几秒黑屏后,她收到银行提示短信,该账户上的100万元已被全部转账,此时邓小姐才明白自己被骗。

  当天下午,邓小姐向上海警方报案。邓小姐说,最让自己不解的是,对方居然对自己和李若彤的行程一清二楚:“我们的行程只有《鲁豫有约》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和给我订机票的旅行社的人知道,而且对方居然连我平时去哪家银行都知道。我不敢猜是谁泄露了我们的行踪信息。”

  另据邓小姐透露,虽然被骗的是自己,但其被骗的那张银行卡中的钱,却是李若彤的。关于钱财的赔偿问题,邓小姐称自己与李若彤交情匪浅,不然李若彤也不会把钱交给自己打理,目前不是谈论钱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尽快将诈骗犯抓住。李若彤则表示,之所以选择主动曝光此事,就是想通过自己的遭遇向公众提个醒,警惕电话诈骗。 (王正昱)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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