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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陷入“专业拷问” 剧情细节引争议

2014年10月11日 09:2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由吴秀波、姚晨主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正在浙江、江苏以及深圳等卫视热播。虽然主创们对该剧的定位从最初就是“情感剧”而非“行业剧”的一致口径,但怎奈只要和“律师”沾了边,就逃不过观众对于专业性的挑剔。诸如“偷偷录音取证”、“做局得到保证书”、“被告律师私下约见原告”等行为是否合法就成为了讨论的热点。

  《离婚律师》由不同的案例勾连剧情,其中开篇就是大律师池海东(吴秀波饰)自己的离婚案,女主角罗鹂(姚晨饰)作为池海东妻子的代理律师,“深入虎穴”诱骗池海东说出“我婚姻中一直都有婚外情”,并偷偷录音作为呈堂证据,让池大状头一回“认栽”。不少网友由此质疑《离婚律师》的专业性,其中不乏经过认证的专业律师:“非经他人许可的秘密录音多数都是不被采用的,即使被采用,也必须有其他重要证据作为佐证。”还有网友反感于罗鹂的职业道德:“现实世界如果被揭发,一定会被吊销律师执照。”由此开始,《离婚律师》“是否专业”的话题迅速发酵,整部剧集开始陷入“专业拷问”。

  杨文军导演对此回应说:“编剧陈彤老师从最开始写剧的时候,就和一个国内很有名的婚姻专家、大律师做了不少调研,我们在拍的过程中也不断咨询法官朋友、律师朋友,每一场法庭戏绝对有最专业的团队为我们把关。”但杨导同时承认,剧中必定会有一些专业上的漏洞,“我知道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有漏洞几乎是无法避免的。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我想观众就不必太过较真。”

  ■解读质疑

  针对几个争议较大的细节问题,记者采访了本剧的法律顾问陈旭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他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一一解读。

  质疑一:罗鹂去池海东家里窃听,这段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陈旭:这牵涉到关于取证的方式和证据效力的问题。实践中,在法庭上还有对这个证据认定与否的过程,以及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对我方提出的证据,如果他不持否认意见、认可的话,那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也许,剧中罗鹂这一行为从规范取证程序的角度而言,有不够周到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法律没有禁止我们用这种方式取证,而这个录音法庭也可以不采纳,对方也可以不采信。但我们看到池海东的态度是“我认”,他并没有反驳罗鹂。在民事案件当中,只要法律不禁止,我都可以做。何况我也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个案件是和解。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和解结案的问题。在诉讼案件中,法庭内外的和解是求大同存小异,和解了,就无所谓证据,那些证据大家就都不提了。在此情形下,我们再纠结取证程序妥当与否还有必要吗?

  质疑二: 律师吴文辉(方中信饰)“做局”得到了保证书,这一点是否合法?

  陈旭:他可能通过一些手段获得了保证书,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批评它,就是所谓的做局,但,同上,哪一条法律禁止他这样去做?证据有效与否,司法实践中要讲证据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合法性而言,如果法律不禁止,这样做是我们的权利。事实上,我跟很多人讲,很多事情法律解决不了,必然要靠很多生活的智慧来解决。

  质疑三:池海东作为郑天涯的律师私下会见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律师行规?

  陈旭:首先,法律并不禁止自己委托的律师会见对方当事人。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时候,律师为了促进案件和谐解决,就会打电话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同不同意谈,那是人家的事,我没有任何权利强迫他来见我,但是我有权利表达我的善意。实际上,我们有专业律师经常这么干。打官司目的是什么?解决问题嘛,不是谁跟谁斗气谁把谁弄死。从这个角度讲,池海东和夏芳草谈一谈,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再上法庭,并不存在行规的问题。我相信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一定会有非常多这样的实践。

  晨报记者 冯遐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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