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电总局整顿养生类电视节目:禁止植入商业广告

2014年10月15日 15:36 来源:西部商报 参与互动(0)

  现在,只要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却让人真伪难辨。为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达特急通知,要求加强各电视台养生类节目的审查工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养生节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主持人必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演员和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二、聘请医学、养生、营养等方面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三、开设的观众咨询热线都是以本台或本频道为主题申请设立的,并只能在节目片尾进行提示。

  通知规定,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以下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一、直接或间接宣传药品、保健品、视频、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二、直接或间接宣传产品或服务的治疗作用;三、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养生效果等表示功效的内容;四、以医生、专家、现场观众、患者、公众人物或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等为产品或服务作证明;五、节目中间以“栏目热线”等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凡含有以上提到内容或其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养生类节目,一律认定为商业广告,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养生类节目,需提前20个工作日将制作主题、节目内容、播出时段、主持人资质、嘉宾资质、热线电话设立资质等内容上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播前备案。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李萌】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