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平无战事》两编剧向总制片人讨说法

2014年11月07日 13: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晨报讯(记者 王琳)近日电视剧《北平无战事》陷入编剧署名纠纷,昨天编剧胡强、刘桉委托律师发表“剧本创作及编剧署名权”媒体声明函,向该剧编剧兼总制片人刘和平讨说法。

  胡强、刘桉在“关于电视剧《北平无战事》剧本创作及编剧应有署名情况的联合声明”中指出,他们在2007年4月29日分别就该剧的剧本创作事宜正式签署了《编剧合约》,而在这之前应刘和平之邀他们已经完成了“创作初步意见”、“故事梗概”(两稿)、“人物分析”(初稿),并得到刘和平认可。而后二人进入资料收集、整理及人员采访工作环节,前后花了约一年时间。之所以该剧播出后才启动编剧维权,是“因为该剧播出前没有任何途径了解它的最终完成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使用了他们的故事框架、故事发展及人物关系的设定”。律师函中写到,要求刘和平方面于收到律师函后7日内,在该剧所有播出渠道及平台为胡强、刘桉二人添加署名;并于7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向二人道歉,并向公众澄清事实。昨天下午,《北平无战事》制片人侯洪亮对此作出回应,他表示,“我接触就是和刘老师一起合作,这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记者还拨通了刘和平的电话,对方语气低沉语调缓慢,表示自己太累了,暂时不接受采访,有事以后再说。

【编辑:宋宇晟】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