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播放吸烟镜头或将受处罚 最高可罚3万
2014年11月25日 16:13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国拟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昨天下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 (下称 《条例》 ), 透露上述信息。《条例》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
违反《条例》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关庆丰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