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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要求广播电视节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014年11月28日 13:33 来源:泉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网络热词的发展,许多广告和电视剧都先后运用了新兴网络生词。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据称,由于近期听众观众反映,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这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广电总局指出,这违背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并会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应该坚决予以纠正。

  此次《通知》共有四大点内容:一、充分认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二、高度重视规范使用成语的必要性;三、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加强审查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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