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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使用网络语言

2014年12月01日 10:52 来源:北方新报 参与互动(0)

  《太原晚报》消息 随着网络热词的发展,许多广告和电视剧都先后运用了新兴网络生词。近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简称为《通知》), 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此次《通知》共有四大内容:一。充分认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二。高度重视规范使用成语的必要性;三。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加强审查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岑益冬)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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