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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状告董洁经纪人终审胜诉 董洁方面暂未回应

2014年12月15日 10:13 来源:华商晨报 参与互动(0)

  时隔两年,潘粤明状告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侮辱诽谤一事终于盖棺定论。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诽谤自己“嗜赌、欠债、抹黑董洁”。一审宣判潘粤明胜诉后,两被告分别提出上诉。2014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到昨晚记者截稿时,董洁方面并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201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谋取私利、嗜赌成性、粗暴无礼、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但事件并未因此结束。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被大量转载,事件再次扩大化。(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关舒柳)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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