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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

2014年12月24日 16:01 来源:武汉晨报 参与互动(0)

  前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规定,烟草广告被进一步限制,药品保健品广告拟禁用代言人,并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这意味着,时下火热的天天、王诗龄、森蝶等小童星们将不能再代言广告。

  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新增的这一条款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随着童星成为新一代荧屏主力军,网友整理出了时下几位当红童星的身价,一直嚷嚷着“吃饭睡觉打豆豆”的田亮女儿田雨橙,广告代言费已达7位数;“星二代”李湘的女儿王诗龄刚满3周岁时,就以7位数的天价接下首个代言,可谓是“钱途无量”;张亮儿子天天在时尚圈其实早已是个小名人,4岁开始就频繁出现在各大T台上,走着儿童时装秀。在参加《爸爸去哪儿》之前,也曾代言过童装品牌。节目走红后,天天更是常跟着老爸一起跑通告。专家指出,童星拍剧虽然对演员和片方都效益可观,但对于还年幼的小孩子本身,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陈中)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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