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琼瑶为何“一告就赢”

2014年12月26日 11:11 来源:大河报 参与互动(0)

  琼瑶起诉于正抄袭侵权案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锁连城》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于正工作室则发声明称将上诉。

  于正败诉了,他们说要上诉。依法上诉,是他们的权利。而我个人是比较认可这个判决的,觉得体现了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抄袭等丑陋现象的明确态度。

  其实,影视圈爆出抄袭丑闻,早就不是一次两次了。甚至连央视和春晚,也多次陷入抄袭质疑。而号称“中国首部道德教育片”的某部国产动画片,则被指抄袭日本当红动画片《秒速5厘米》。

  影视圈成为抄袭高发的重灾区,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而对此类行为打击不力,执法部门没能完全做到依法办事,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上边提到的涉嫌抄袭的案例,虽然在媒体和坊间闹得沸沸扬扬,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但据我所知,似乎并没有哪个监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更别提处理和通报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特别是有了网络之后,很多抄袭的东西都难以遁形。可是,如果群众或作者发现了抄袭,并且进行了举报,最后却还是不了了之,难免让人失望。抄袭的成本如此之低甚至是零成本,无疑会在客观上助长疯狂抄袭的歪风邪气。

  琼瑶一告就赢,我不知道这里边有没有她是名人、社会影响很大的因素。不过不管怎么说,于正案都应该是开了个好头。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以此案为契机对影视圈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进行专项严打,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一视同仁,切实维护著作者的权益、观众的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尊严。

  □乔志峰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