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预计29日获释
2015年01月28日 10:32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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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著名影星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默当庭表示不会上诉。因其于去年7月29日被拘,距今已超5个月,预计将于29日期满释放。
现场,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在取证期间,张默主动承认罪行,属自首,因而依法从轻处罚。张默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将尽力弥补给家人和关心他的人带来的伤害。
在我国,吸食毒品属违法行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属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一般处以行政拘留。张默此前有吸毒史,但因不是犯罪行为,不累计到此次诉讼中。
(王文)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