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远、高峰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2015年03月31日 16:15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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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今年3月9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新锦江大酒店酒后伤人的犯罪嫌疑人高峰、聂远和何睦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9日高峰、聂远、何睦涉嫌故意伤害罪遭刑拘,邱启明取保候审。
事件回顾
3月9日凌晨5时许高峰、聂远、邱启明等人在录制完《与星共舞》后,在上海酒店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冲突,被警方带走。据上海警方透露,黄浦公安分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高峰、聂远、何睦予以刑拘,其中高峰有吸毒嫌疑,他对此供认不讳,吸毒行为将依法另行处理。
3月10日 上海警方确认,高峰、聂远、何睦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邱启明依法取保候审。3月11日 邱启明发微博回应打人事件,称当时是遭遇司机拒载,聂远没有碰毒品。
3月12日 邱启明再发长文道歉,称愿意负担受伤司机医药费和所有赔偿,并希望被拘留的三位兄弟早日归来。
3月30日 高峰、聂远、何睦被正式批捕。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