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艺谋超生调查笔录成关键证据 分成案未宣判

2015年07月08日 08:26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

    资料图:张艺谋(左)与张伟平。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日上午九点半,张艺谋诉新画面影业案件开庭审理,张艺谋未出席,新画面影业委托律师出席,在法院向双方核实有关案件的相关事实及双方就案件辩论后,法庭未当庭宣判。张艺谋一方说还没有拿到钱,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却说钱都给了张夫人。

  焦点1

  1000多万汇款是酬劳还是分成?

  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其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致。根据协定,香港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负责影片在境内的宣传及发行,张艺谋担任导演,影片在中国内地的收入减去所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将平摊三方分配,即三方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新画面取得全部票房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

  在法庭上,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答辩称,他们在2010年至2011年已经将张艺谋的分成12536400元转账到张妻子陈某的账户上。对此,张艺谋说,新画面汇给他钱是《英雄》等其他影片的片酬,不是三枪的分成款项。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

  焦点2 超生案笔录是真还是失言?

  为了证明2010年收到的1000多万是其他影片的报酬,张艺谋一方的代理人拿出了张艺谋超生一案计生委的调查笔录。彼时,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的律师以新画面代理人的身份接受了调查,并表示,2005年起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替张艺谋缴纳了税费,经张艺谋本人同意,将其报酬等款项汇给了其他人,到2010年转给张艺谋1000多万。该证据一出示,旁听席发出惊叹声。

  对此,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当时接受调查的律师不了解情况,所言不实。审判长当庭询问道:“既然他不了解情况,为何以代理人的身份接受调查? ”新画面公司代理人说,当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的职员并不在现场。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