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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有毒》原唱诉老东家侵权 法院未当庭宣判(图)

2015年07月0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香水有毒》原唱诉老东家侵权法院未当庭宣判(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中新网7月8日电 今日,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诉老东家太格印象公司,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艺名胡扬琳)以不正当竞争案开庭。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法庭对该案未当庭宣判。

  现场,胡杨琳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太格印象公司和桂莹莹共同委托一名律师出庭,胡杨琳及桂莹莹本人均未到庭。

  在答辩环节,被告方面称,“桂莹莹使用的艺名与原告姓名、艺名、外文名、别名有明显区别,桂莹莹使用的该艺名已注册了商标并经合法授权使用。二者演唱歌曲时间相差4年,且原告身份已从歌手转为演员、商人,桂莹莹身份仅为歌手,二者不会产生竞争关系,更不会造成混淆和误导”。

  据悉,胡杨琳与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解约后,老东家另谋新人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香水有毒》等歌曲,并将自己的名字作为桂莹莹的艺名使用,之后歌手胡杨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公司及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诉至法院。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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