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广东省对纳入低保的归侨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2012年02月09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2月9日电(郭军 吴苗)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省侨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据此,广东省纳入低保的归侨每人每年可获补助500元人民币。

  据悉,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设立三个补助项目,一是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二是对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可给予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三是对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给予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专项资金将重点保障特困归侨生活补助。户籍在广东省的贫困归侨,符合补助项目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数额由地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广东省是全国主要侨乡。长期以来,广大归侨侨眷与海外侨胞联系密切,为我省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逾十万归侨中,部分归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是亟需政府扶持救助的困难群体。2010年,省侨办、劳动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出台《关于做好困难归侨扶贫救助工作的通知》,提出确保贫困归侨及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范围、资助低保户归侨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5项扶助措施,从政策层面为扶持归侨侨眷创造环境和条件。此次广东省设立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将有力缓解特殊困难的归侨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促进他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完)

>中国侨界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