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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侨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 切实保护侨益

2012年04月19日 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广东侨网消息,近日,广东省侨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侨法的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纳入广东省“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侨法的活动,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侨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推动侨法的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划,认真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的具体措施,并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向全社会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归侨侨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要在认真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增强依法行政、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观念,在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归侨侨眷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体现《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要认真研究侨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本职工作中积极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使保护归侨侨眷权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各地侨务部门要主动联合本级人大和政协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对实施侨法情况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对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华侨农场改革发展解困、侨捐项目监管工作等涉侨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解决好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归难侨的民生难题,严肃查处侵犯侨资企业和华侨港澳同胞捐赠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注意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侨法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到及时了解、收集和树立、推广先进典型及经验,用典型带动工作,并定期上报当年侨法普法工作情况。省侨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对“六五”侨法普法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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