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建议依法设立侨务专项奖
2013年06月09日 09:5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以市政府名义设立侨务奖,重要的不是奖金,而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时,纷纷表示支持设立市级侨务专项奖励表彰这一建议。
这是本市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八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共有40多万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1万多家,在京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及留学回国人员有10万多人。华侨归侨侨眷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来自107个国家和地区的35万余位华侨归侨侨眷共同为北京奥运会“水立方”工程建设捐资9.4亿元,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首都发展提交议案、提案700多件,市、区政府建立困侨帮扶机制,八年来共发放慰问金249万多元。
市人大检查提出,办法中规定的“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归侨、侨眷,对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政府研究和贯彻落实还不到位。市政府侨办表示,目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是通过人事安排、媒体宣传等方式来体现奖励表彰,尚未设立专项表彰奖励办法,这是当前侨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另外,困侨帮扶、归侨侨眷升学等方面的具体执行措施,也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完善细化。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