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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5个县级侨联建法律机构 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13日 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11月13日电 (记者 孙贤迅)侨务大省福建加强法律服务建设,着力维护侨胞合法权益,该省目前已有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永春县等35个县级侨联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送上法律服务之关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海外侨胞回乡投资兴业和捐资建设家乡公益事业等不断增多,但也产生了一些矛盾纠纷。为顺应形势的发展,依法维护侨益,2003年9月福建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方忠炳任主任委员。从此,福建省侨界有了一个专门为侨服务的法律顾问组织。

  方忠炳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三明7个设区市侨联都成立了法顾委,各地侨联专兼职法律工作者达200余人。他们主要由来自司法界、法学界和律师界热心侨联事业的领导、学者、律师组成,成为依法维护侨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福建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推进各地法顾委建设;定期到基层接访,热忱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定期参加法律宣传咨询和案件研讨分析,推动涉侨案件解决。

  福建省侨联法顾委积极牵线搭桥,促成福建省侨联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建立涉侨维权工作机制共识,并于2011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侨维权工作衔接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在福建各地法院建立涉侨案件审理“绿色通道”,设立涉侨案件审判合议庭,在华侨农场、侨资企业和重点侨乡设立巡回办案点、司法服务点和法官维权工作站,联合开展涉侨专项司法大走访、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强化了涉侨维权协作互动,壮大了涉侨维权合力。截止目前,福建9个设区市侨联以及39个县(市、区)侨联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涉侨维权工作衔接互动机制,福建法院共设立32个涉侨案件审判组或合议庭,聘任131名侨界代表担任涉侨案件特邀调解员,123名侨联干部、侨界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

  此外,福建省侨联还与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维权工作联系制度;福州市侨联法顾委积极推动福州市侨联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成立了“福州市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侨联工作站”;宁德市侨联设立了宁德市侨联维权协调中心;泉州市侨联成立了“侨界群众来访接待室”。这些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丰富了维护侨益手段,增强了侨联依法护侨能力,也为中国侨联维权工作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福建侨界12日纪念福建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10周年。中国侨联原主席林兆枢与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人大华侨委、福建省政协港澳台侨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侨办、致公党福建省委负责人参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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