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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台扶持贫困归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1月14日 11:04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13日)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扶持贫困归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拥有深圳户籍的贫困归侨将获得特困归侨生活补助、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和困难归侨临时救助等专项扶持经费。

  根据《办法》,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归侨将获得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500元,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将按每户一次性补助3000元。(彭琰)

【编辑:邹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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