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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福州定居可到拟居地办手续 3月10日起施行

2014年03月07日 09:53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3月10日起,《华侨来榕定居暂行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旅外乡亲回榕(福建福州)定居,可直接到其拟定居地的县(市)区外侨办办理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也将进一步简化,只要市外侨办、市公安局内部系统能够证实即可。

  按照现有的规定,华侨来榕定居还需要办理暂住证,以及到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出入境信息”证明等手续,前后需要一周时间左右,如果是非市区住户还要多次往返福州和住地。暂行规定施行之后,旅外乡亲回国定居将更加便捷。

  近年来,中国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更多的国外中国公民选择回国定居。自2013年9月10日起,我(福州)市外侨办率先在全国启动办理华侨申请回国定居手续,迄今已受理并办理来自40多个国家2500多名旅外乡亲回国定居的申请,占福建省受理总数的90%以上。

  目前,我(福州)市外侨办已安排并督促懂十几种外语的近20位翻译就位,将为各地华侨所提供的多语种证明资料做好翻译工作;同时加强与福州市公安机关的联系与协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郑雪)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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