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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加快制定华侨权益保护综合性立法

2014年03月12日 10: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人大代表建言加快制定华侨权益保护综合性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卓有成效,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贯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继承和发展的要求,突出了改革创新的精神。她建议,人大代表也要践行“群众路线”,建立健全网络平台,让代表可以定期在网上接访群众,公示建议议案听取公众意见。

  雷于蓝认为,现阶段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法律实施的效果问题,表现在一些地方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乱执法、执法不作为时有发生,运动性执法、突击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基层部门不敢理直气壮地严格执法。人大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宪法与法律的实施,把加强人大监督、解决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问题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

  “在互联网时代,应建立健全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她建议,各级人大要加快建立收集民意、掌握民情的网络平台和机制,让代表可以定期、定地域、分行业、分主题在网上接访群众,收集整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形成“诉求—回应”的长效机制。还可建立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的网上公示制度,让公众提出意见建议,将民智、民意充实到代表的建议、议案中。

  作为从侨乡出生成长的代表,雷于蓝这次参会带来《关于加快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建议》。她说,华侨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贡献巨大。但当前华侨权益保护综合性立法,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处于空白状态。

  她介绍,广东省在2013年正式启动《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但华侨权益保护的一些基本问题涉及中央事权,迫切需要国家立法予以明确。比如华侨身份界定,近些年来出国人员数量急剧增加,其身份构成和居留情况日趋复杂。“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已难以准确概括“华侨”这个法律概念内涵和外延。

  又如华侨人身权益、政治权利方面,华侨出国时被注销户口和身份证,凭护照仍无法直接办理公司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另外,华侨在计划生育、出境入境、税收减免等方面享有一些特殊待遇,亦都涉及到中央事权。建议全国人大根据侨情发展需要和华侨利益诉求,尽快启动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为新形势下做好依法护侨工作提供法制保障。(陈枫)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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