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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期“2年或4万公里”被指拉低标准(2)

2011年10月27日 08:4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质量问题鉴定难索赔难

  代表意见:急需第三方中立机构

  张义面前的听证建议长达10页,共14条,涉及13个条款。作为昨天第一个主动发言的消费者代表,他提出了谁来鉴定汽车质量的问题。据他的维权经历显示,最难的是产品质量责任鉴定。一般的地方机构鉴定收费1.5万元,但一些4S店只认可国家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而国家鉴定机构只有5家,需要的费用几万到十多万不等,个人负担压力太大。

  “为了防止4S店的‘刁难’,草案应明确鉴定机构以及职责,解决维权难、鉴定难、索赔难的现状。”张义说。

  李红旗提出,消费者遭遇维权难,不能光靠找律师,应设立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

  对此,经销商代表给出了积极响应。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韩峰称,商会下属的3000多家会员建议,要有效解决退换车纠纷,应建立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第三方须确保独立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实际上,鉴定难或许也有另外的解决办法。冯彦成透露,去年某著名品牌汽车在美国的召回事件,就源于保险公司的一份事故报告。“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做出规定,把保险公司的事故数据利用起来,以降低鉴定成本和维权难度。”

  表态

  质检总局:“三包”会给过渡期

  据中消协统计,2010年全国汽车投诉案件2万余起,增长幅度达51%。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私人汽车拥有量达4000万辆,而汽车纠纷呈大幅上升态势,两者的矛盾已不容忽视。

  我国现有5部三包规定,涉及计算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领域。这些产品有3个共同特点——价格高、技术含量高、消费投诉高。今后,为这种“三高”产品制定三包政策是一个趋势。“就目前而言,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条件已经具备。目的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手制定一系列配套标准,以及实施方案,配合汽车三包规定的贯彻。同时,会给经销商和车企一个过渡期。“对于从今天听证会,以及此前意见征集过程中获取的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吸纳、研究,修改完善后再实行。”

  回放

  汽车三包7年坎坷路

  2004年12月30日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于2004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有关部门向媒体透露,“汽车三包”规定会赶在2005年“3·15”前推出。但此后一直没见下文。

  2007年3月

  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研讨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汽车三包”规定的意见征集工作已接近尾声,有关各方在许多关键性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届时,消费者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车将有法可依。但此后仍没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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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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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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