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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网约车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6年10月08日 1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北京市交通委网站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今日发布《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明确, 北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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