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从资源税试点的扩大,到增值税的扩围;从消费税的调整到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完善。今年我国税制改革仍将稳步前行。
“这几项改革同等重要,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告诉记者:“这体现了税制改革的方向。税制改革的核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税制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试点满一年资源税扩大有基础
在今年税制改革中排到首位的是资源税改革。自去年6月1日起,新疆于全国率先试点油气资源税改革,“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资源税改革试点由此拉开帷幕。
白景明告诉记者:“资源税改革关键是要解决企业的外部效应,而且资源税能够起到确保财政收入正常增长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呈现稳步推行、运行良好的局面,明显增加地方财力。一年来,新疆资源税合计增收35.78亿元,通过提高油气资源税税负,积极促进了油气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油气资源税收入合计为21.09亿元,同比增加18.06亿元,同比增长596.04%。改革后资源税收入大幅的上升,也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减少浪费和节约使用。
一年的试点,给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当前国际油价虽有回落,但是仍然高企的背景下,对于扩大资源税试点范围的呼声不断出现,此次税制改革的推进,为这一呼声给出了一个较满意的答案。
白景明认为,资源税改革的核心是把从计量改为计价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之后,资源税税额能随着产品价格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在总结新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资源税扩大试点范围是有必要的。
新疆的矿产品种和其他省份不一样,其他省份的矿产资源有自己的特点,在不同的区域试点才能完善资源税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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