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专家: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2)

2011年08月05日 09:0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突出宏观调控的重点,千方百计稳定物价

  中央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这个决策是非常正确的,并且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物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经济发展形势表明,宏观调控的重点仍不能改变,稳定物价仍然是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目前物价总水平仍在高位运行。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4%,除1、2月保持在4.9%的水平外,其余4个月都在5%以上,其中6月创今年最高水平,达到6.4%。今年下半年物价涨幅虽然有可能趋缓,但全年仍可能达到5%以上。今年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平均上涨7.0%,6月份达到7.1%。

  物价上涨的压力没有大的缓解,又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在居民消费品方面,价格呈现普遍上涨态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纳入消费品价格指数统计的39项主要商品类别中,1—5月月度价格环比上涨的分别为32项、31项、29项、33项、33项。从月度环比看,消费品价格涨幅趋缓,但6月出现反弹,比5月升高0.3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新涨价因素扩大了0.4个百分点,特别是猪肉价格上涨很快,6月比5月上涨11.4%。这说明价格上涨幅度趋缓的基础还不牢固,稍微放松就会出现反弹。而且3月到5月,非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加快,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影响增大。

  造成物价快速上涨的主要因素没有大的变化,稳定物价面临很多挑战。一是流动性过剩问题并未根本改变,因长期外贸顺差多发的货币和2008年、2009年投放的大量贷款还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消化,美国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造成的全球性流动性过剩对我国还在发生影响。二是我国农业的基础不牢固,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畜产品的商品率低。我国人口多,对农畜产品的需求旺盛,农畜产品的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价格必然呈上升趋势;如遇大的自然灾害,这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价格也会加快上涨。此外,农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也在推高农畜产品的价格。三是成本上升仍是推动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国家既定的大政策,随着这一政策的逐步落实和劳动力人口增速的下降,职工工资必然呈上涨趋势;推进价格改革,理顺不合理的价格关系,也会增加部分企业的产品成本;今年上半年受宏观调控暂缓涨价的部分商品和服务,随着经营成本的上升,下半年可能进行调价,增加新的涨价因素。四是输入性通胀压力仍然很大。原油、铁矿石、粮食、油料、棉花等大宗进口商品的价格仍在高位波动,推高国内商品的价格。

  增强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性,掌握好调控力度和节奏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如何既坚持宏观调控的方向、突出宏观调控的重点、保持宏观调控的连续性,又掌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

  今年以来,央行已经连续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3次提高银行基准利率,力度很大,对控制经济过快增长、抑制通货膨胀起到了重要作用。央行出台的紧缩银根政策,有的已经显现出效果,有的要在今后几个月逐步显现出效果。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国际经济走势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美国经济恢复乏力,日本经济由于受地震、海啸、核事故的影响复苏受阻,欧洲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还在发展,主要发展中大国面临通胀压力。这些问题必然对我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下半年宏观调控政策应该以稳为主。第三季度可以静观其变,在第三季度结束后再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微调。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到8%到9%之间,通货膨胀率降到4%左右,宏观经济政策就应该保持中性。

  解决当前经济中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的协调性。应把宏观调控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增强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的协调性,提高其有效性。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改变过去偏重需求方调控、忽视供给方调控的情况。逐步改变货币政策偏重利用存款准备金率手段、忽视利用资金价格手段的情况,特别在当前仍是负利率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积极财政政策偏重扩大政府债务、增加政府投资,而相对忽视税制改革、减轻企业税负的情况。在调控手段的运用上,改变偏重运用行政性办法的一些做法。某些行政性办法表面上看起来见效快,实际上掩盖和积累了矛盾,会带来不良后果,不宜过多采用、长期采用。

  陈佳贵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任)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