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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交易所超300家 泛滥源头系“钱太多” (4)

2011年09月20日 11:4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正希认为,以产权交易市场为例,有企业国有产权、文化产权、农村产权、技术产权、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虽说都是大产权范畴,但分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监管、许可,本可作为某类交易品种的事,部门的“条条”都要求设立专门的交易机构对口,交易所能不泛滥吗?

  华泰长城期货综合部总监刘奥南说,在防止通胀预期的大环境下,自去年以来,监管层要求正规的期货交易所限制投机,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例如提高保证金、恢复征收双边手续费、加大合约单位等,大大降低了市场的投机氛围。“规范的市场门槛不断加高,让不规范的新市场有了泛滥的机会。”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也是今年上半年各地交易所纷纷上马的原因。比如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就是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发起设立;而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官网显示,该交易所由昆明市政府批准设立。

  “这些交易所成立的背后自然有着地方政府强烈的利益诉求。”胡俞越说。“地方政府热衷于建设市场,因为交易所的设立可以形成聚集效应,不仅能吸引巨大的资金流,而且如果交易所做大,对相关的仓储、物流等行业都有益。”

  作为一个新的金融创新项目,国内交易所的设立如今面临着法律监管的空白,“没人管。”

  胡俞越说,所谓“没人管”是指没有明确的市场管理主体。这类市场既不属于有形现货批发市场,也不属于期货市场,因此,有些地方是“三不管”地带,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管理。所谓“没法管”是指缺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这类市场只有一个由国家标准委于2003年修订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国家标准,仅从技术角度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进行规范,没有针对这类市场的特性,及时从市场监管角度制定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市场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甚至是无法可依。

  “国家针对期货和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要求必须由证监会批准,但是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成立现货或者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需要什么层级的监管部门审批,于是这些交易所自批自建也不能说是违法违规,并且事实上地方政府准予后,工商登记就可以完成了。”胡俞越表示,到目前为止,这类市场已经发展10年了,但还没有非常明确的主管部门,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业内专家表示,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发展本地交易市场,而忽视了市场建设本身的规律性和政府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的问题在于他们有着迫切的愿望和积极性推动这类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但是他们对于市场的风险意识都很淡薄,缺乏足够的认识。”胡俞越说,“而受害者就是普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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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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