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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农场”不照搬日本经验
走社会企业之路,将多征求中方专家和农民意见
“守护大地协会”既是一家公益组织,同时也注册了株式会社(公司),这一点藤田并不避讳。
“成立公司是在1977年,当时还没有社会企业的概念,唯一的选择是股份公司。但我不认为股份公司就是一味赚钱的工具,农户和消费者都是我们协会的会员,他们的利益都有保障。”藤田强调,该协会是一家“社会企业”,并不单纯追求商业利润,而是将公益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为了防止受制于人,“守护大地协会”成立之初就保持财政独立。至今,没有接受任何财团和基金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也没有任何银行贷款和欠款。
2009年“守护大地协会”股东大会修改章程,明确该协会的使命是保护日本的农业,同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即将成立的富平学校与“守护大地协会”的合作农场,也将走社会企业的道路。但是由于中国有和日本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因此在具体的经营细节上,将带有更多的中国特色。
比如,“大地模式”的成功之一就是有完备的流通系统。与其签约的农民每家都有自己的冷藏设备,他们收获的蔬菜要先放进冷藏室,然后再由“大地”的冷藏车运到物流中心。但中国西部农村,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
此外,“大地模式”在日本的禁用农药标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这个标准会更多征求中方专家和农民的意见。
记者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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