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指出,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迫在眉睫。我们可能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先从政策上,然后再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
所谓“长久使用权”,是指除了重大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因素,农民应拥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永久使用权。这种长久使用权今后可自愿、平等、有偿转让,其他投资者可放心地投入。
二是要清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有必要保留的建设用地,应明确为全村居民或全组居民共同所有,其余的应该复垦为农田。
三是由县级县以上政府统一制定城乡发展和建设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在农用土地上建的房屋必须有面积、高度、样式的限制,必须落实国土、环保、农业、建设等部门特别是个人的完全责任。
四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新农保有望扩大到覆盖农村60%的人口,60岁以上的人每个月给55块,2012年可覆盖全部农村。这个保障水平是很低的,今后应该加快步伐,提高保障水平。
五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解决社保基金积累不足和土地利用效率过低的问题。增减挂钩、占补平衡,一般应限定在市的范围,不要跨省。
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已经做了这个试点。为避免“以次顶好,增差的、减好的”,应实行严格的等级评估和系数调整。必要时可实行“占一补二”、“占一补三”,甚至“占一补五”。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一起参与,责任者应签字画押,终身负责,所有过程向社会公开。
六是在符合国家规划和计划的前提下,农村土地转变为城镇建设性用地,要采取市场交易方式确定价格。同时,为克服大城市近郊区农民的土地和边远地区的巨大价差,农村土地市场化出让的收入中,必须有一定比例上交社保基金。
七是在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后,还应把所有农村居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这是因为,农民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农村土地就不能用于抵押,农村的金融服务很难达到城市的水平。
八是分步实施土地市场开放。首先从边远省份、人口稀少的欠发达地区实施;其次对山区、缓坡地带实行更加优惠、自由的政策;对平原农村、城市近郊要实行更严格的规划制度。在考虑合理的组团、功能分区的前提下,依照集约和节约的原则开放农村土地交易市场。
九是改进各级政府对农村地区招商引资的指导和统领,提高工作的精细化水平。目前,各方面担心的是,城市的资金进入农村后,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占了地,去搞房地产。对此,应该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
十是在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过程中,必须把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对古民居、古村落、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都要实施相应的保护。对城市的资源要素和流动,包括居民的搬迁也应该如此。
郭树清还指出,要建立由政府、民众、包括媒体各方参与的、定期的评估机制;加大力度实施劳动合同法;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保体系,正视并切实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历史缺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加快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民主促进民生,以民生推动民主,形成良性循环。(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