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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2份送检枣样品中检出糖精钠 一份检出苯甲酸

2015年09月09日 09:1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 

  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日海南市场上发现的“糖精枣”,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及时做好“糖精枣”应急检验工作。截至9月8日上午,已完成五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检的2批样品检验工作,2批样品均检出糖精钠。

  据了解,接到五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检的2批样品后,五指分所在繁忙的抽检工作中,组织力量全力投入到可疑“糖精枣”的样品应急检验工作当中,加班加点,科学严谨地抓紧做好送检样品检验工作。

  根据检验结果显示,送检的2批样品均检出糖精钠,含量分别为0.22 g/kg和0.046 g/kg。在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还发现样品中有疑似苯甲酸成分,怀疑样品可能还添加苯甲酸,经对照研究进一步确认,其中1批样品含苯甲酸,含量为0.032 g/kg,另一批未检出。

  目前检验结果报告已发送五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截止9月7日,海南省“糖精枣”事件专案组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犯罪联打机制优势,经过连续奋战,跨省追查,彻底斩断了“糖精枣”的利益链。同时,专案组连夜赶赴广东,在广东湛江、雷州、徐闻食药监部门及当地警方协助下,端掉了位于雷州英利镇新村仔的“糖精枣”加工窝点,案件成功告破,受到国内众多卫视关注。

  不过,在此期间,有媒体报道称“糖精枣老板已经于9月2日投案自首”、“糖精枣”使用了“非法添加剂糖精钠”等不准确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联打办)相关人士回应称,“糖精枣老板投案自首”一说不存在,目前案件已经告破,广东雷州英利镇新村仔的村干部邓某承认参与加工点利益分成,运货来海南的司机林某是邓某的表妹夫,至于目前“失联”的到海南卖货的河南平顶山人李某阳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正由雷州食药监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另外,有报道误称“糖精钠”为非法添加剂,事实上,糖精钠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我国国标GB 2760-2014中明确规定其可用于冷饮、果干、果酱、豆制品等中,起到甜味剂、增味剂的作用,禁止用于新鲜水果的原因是“没有必要”,因此,用于浸泡泡枣属于超范围滥用添加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糖精枣”案快速告破,体现了海南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联打机制的优势,正是得到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大力支持,派出得力干警参与办案,使得案件的查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为维护海南食品药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海网记者 姜飞)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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