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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金融业税收优惠范围扩大

2016年04月29日 2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官方29日晚间发布“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金融业的补充税收政策,优惠范围有所扩大。

  中国将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包括金融业。官方承诺,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按照新规,“营改增”后金融业将由此前5%的营业税率改为6%的增值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金融机构以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均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通知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包括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外,根据通知,法人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贷款,大型灌区改造,中低产田改造等39项涉农贷款均可享受增值税优惠。

  全面推开“营改增”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减税,预计今年可实现减税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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