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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正常生活用水维持原负担水平

2016年05月10日 1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5月10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河北省被确定为开展水资源税试点省份。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此外,通知提出,逐步将其他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鉴于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在各地区的市场开发利用情况不尽相同,对其全面开征资源税条件尚不成熟,此次改革不在全国范围统一规定对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征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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