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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城再促WTO成员如期终止对华“替代国”做法

2016年06月09日 17: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商务部:美欧应确保如期弃用“替代国”做法  来源:央视新闻

高虎城再促WTO成员如期终止对华“替代国”做法
    6月9日,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在浙江宁波召开。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继此前数次就“替代国”做法发声后,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再次敦促世贸组织(WTO)成员如期终止对中国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新社宁波6月9日电 (记者 石岩)继此前数次就“替代国”做法发声后,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9日在中国东部省份浙江宁波再次敦促世贸组织(WTO)成员如期终止对中国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到今年12月11日,世贸组织成员针对中国产品出口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中以‘替代国’计算中国产品成本的做法,必须终止。”在当日召开的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记者会上,高虎城说。

  高虎城强调称,如期终止“替代国”的做法,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一项明确的规定,也是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一项义务。

  “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一员,是世贸组织多边规则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同时也享有相应权利。”高虎城说,“我们相信世贸组织成员将严格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如期履行共同维护多边贸易的义务。”

  高虎城指出,在当前全球贸易放缓的情况下,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增长至关重要。中国也将会同有关方面,推动所有各方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从而推动全球经济,特别是全球贸易恢复增长。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WTO成员在对华反倾销时可以继续采用“替代国”做法,即不采用中国的价格进行比较,而采用第三国的价格。其结果是中国企业更容易被认定为倾销,而且倾销幅度可以定得更高,从而适用更高的反倾销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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