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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将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为国家层面探路

2016年07月19日 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上海7月19日电 (马化宇 缪璐)上海自贸区19日发布消息称,将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为国家层面探索路径。目前,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均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对涉及的金融服务、监管信息实现共享。

  根据《实施细则》,上海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的任务之一是强化行业、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处于监管真空、交叉地带的机构和行为的监管,实现机构、人员、业务、风险全覆盖。

  其中,就实现金融监管全面覆盖而言,《实施细则》提出要全面覆盖经营机构、覆盖金融产品以及理顺监管分工。

  《实施细则》透露,目前正在编制“分业监管机构清单”和“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明确相应的监管或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各类金融产品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平台建设。

  此外,《实施细则》还提出以合同法律关系和产品属性为基础明确管理部门,统筹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推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去年发布的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也明确提出要“加强自贸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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