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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安排身后事 遗嘱公证渐受宠

2016年10月12日 10:0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王芃 李敏)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矛盾,通过遗嘱公证提前安排身后事的市民越来越多。南京公证处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今年1—9月,该处已办理1987件遗嘱公证,同比增长约70%,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今年70多岁的刘女士,老伴早年去世,之后拆迁分得一套房子,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为防不测便找到南京公证处想立个遗嘱公证把房产继承问题提前安排一下。

  刘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很孝顺;儿子对自己也还可以,有时会来看看她。刘女士思想还算比较传统,便想把房子留给儿子。她把想法跟儿女说了以后,女儿没有任何意见,儿子表现得更积极,连忙到南京公证处为母亲预约了遗嘱公证。

  到了预约时间,刘女士在儿女的陪同下到南京公证处顺利办理了遗嘱公证。但没想到遗嘱公证之后的几个月内,儿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很少上门看望,生病了也不闻不问。刘女士一直靠女儿照顾,对儿子的行为感到寒心,决定把房子改留给女儿。

  刘女士为此再次向南京公证处咨询该怎么办?公证人员介绍,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刘女士听后果断变更了遗嘱公证,决定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女儿继承。

  “刘女士的这个例子非常具有代表性,也反映出人们通过法律途径处置财产的意识越来越强。”南京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遗嘱公证的绝大多数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主要考虑到年龄大了身体不好,所以提前安排好身后事,防止以后引发家庭矛盾。年轻人订立遗嘱的占比很少,主要是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基于交通安全考虑而订立遗嘱。

  遗嘱处置的财产中房产占绝大部分,尤其是今年房价不断上涨,为了防止家庭因财失和,越来越多的老人决定办理遗嘱公证;也有少数遗嘱公证涉及存款、股票、不动产等其他财产。

  另有一些现象值得关注。有的遗嘱公证是子女前来咨询预约,办理时,公证员却发现老年人神志不清;有的老人因为生活需要子女照顾,在子女的压力之下才来到公证处;还有的老人被不同的子女带来公证处要求订立不同内容的多份遗嘱。这些情况都不符合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子女切不可出于个人私利,对老人施加压力强迫办理遗嘱公证。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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